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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
2014-11-12 00:00  

根据学院文件的有关规定,各专业实习教学要达到70%以上学生进行集中实习、低于30%学生进行分散实习,我系2011级实习教学工作安排为77名学生进行集中实习,24名学生进行分散实习,符合学校要求。集中实习单位为北京中福音(杭州、苏州、成都)、黑河一中、黑河二中、黑河四中、黑河五中、职教中心共六处实习基地。经我系领导班子开会决定,委派丛永柱、徐族屏、陈泽刚三位教师对此次集中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指导,负责联系实习单位、管理实习学生、听课、撰写实习报告等具体工作。现将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公示如下:

丛永柱指导学生31人,每生每周1学时共计17周。

徐族屏指导学生27人,每生每周1学时共计17周。

陈泽刚指导学生19人,每生每周1学时共计17周。

公示期为11月11-17日

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、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向音乐系纪检部门反映。

受理电话:6842242

音乐系

2014年11月11日

音乐系2011级学生实习指导教师[1-7周]工作量

序号

账号

身份证号

姓名

职称

标准

工作量

讲课费

核对签字

1

112031998013002****

***

丛永柱

助教

29.00

217.00

6293.00

2

621700112000028****

***

徐族屏

讲师

35.00

189.00

6615.00

3

112031998013018****

***

陈泽刚

助教

29.00

133.00

3857.00

应 发 合 计

16765.00

人民币(大写):

壹万陆仟柒佰陆拾伍元整

院领导: 财务处长: 教务处长: 实践教学科科长: 部门负责人: 制表人:

音乐系2011级学生实习指导教师[8-17周]工作量

序号

账号

身份证号

姓名

职称

标准

工作量

讲课费

核对签字

1

112031998013002****

***

丛永柱

助教

29.00

310.00

8990.00

2

621700112000028****

***

徐族屏

讲师

35.00

270.00

9450.00

3

112031998013018****

***

陈泽刚

助教

29.00

190.00

5510.00

应 发 合 计

23950.00

人民币(大写):

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

院领导: 财务处长: 教务处长: 实践教学科科长: 部门负责人: 制表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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