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:
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,促进辅导员工作队伍建设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科学化,进一步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管理,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建立竞争激励机制,开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。根据《新莆京3969辅导员考核办法》,经研究决定对我校11个院的25名专职辅导员(含学工办主任)进行考核。现将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杨 宏
副组长:李 明 邹 辉 吴晓莉
二、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主 任:李 明
副主任:王国华 包 宇
成 员:学工部相关人员
三、考核时间
2015年7月2日到7月3日
四、考核方式
采取个人汇报、学生满意度测评、院级考核、校级考核等形式进行。具体程序如下:
1、各院党总支书记(副书记)负责汇报本院辅导员工作总体情况,被考核的辅导员要向院领导班子、校考核小组做述职汇报,述职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(报告要控制在2000左右)。
2、随机选取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的60%(不足60人则全部参加)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表。
3、个别情况与院内主管领导或学生代表进行谈话。
4、各位辅导员可根据考核办法评分标准中附加分条款部分,进行加分项目部分申报。将符合加分的条件于7月5日前报到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姜辉处,要求有说明材料和各种奖励或论文的复印件。
5、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%,院级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20%,校级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20%。
6、学工部对出现工作重大事故的辅导员有一票否决权。
7、各辅导员请于7月5日之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发至hhxyjh@163.com
附件:1、新莆京3969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
2、新莆京3969辅导员考核院级评分表
3、新莆京3969辅导员考核登记表
学生工作部
二○一五年六月三十日